【持刀傷人】涉持刀傷母兼圖斬救護員 地盤工囚18個月官指情節嚴重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07/10 16:49

最後更新: 2023/07/10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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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持刀傷母兼圖斬救護員,地盤工囚18個月官指情節嚴重。(資料圖片)

41歲地盤工於2022年6月疑因精神病復發,以刀拍其母頭部及企圖用刀劈向救護員。涉案地盤工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及企圖有意圖而傷人罪,今(10日)被判監18個月。暫委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追出單位,以菜刀向救護員施擊,情節嚴重,幸好救護員成功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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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被告王康發(40歲),報稱為地盤工人,早前承認於2022年6月18日,在柴灣小西灣邨瑞喜樓某室內襲擊呂姓女子,因而對她造成身體傷害,及於同日在上址外走廊意圖使古德銘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企圖非法及惡意傷害古。

辯方引述2份精神科報告指,被告精神問題或因青少年時濫藥所致,現時狀態穩定,毋須住院式治療,醫生建議被告作門診式治療。

暫委法官引述辯方書面求情指,被告工作辛苦,在案發早上被家人吵醒後情緒惡劣,被告母親擔心被告精神病發後報警。被告見事件鬧大,以及家中出現數名陌生男子,遂控制不住情緒。暫委法官續引述求情指,被告現時明白不能訴諸武力,亦自責其中1名受害人為自己母親。

暫委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案發地點為被告及受害人住所,當中的嚴重因素為被告使用武器,以菜刀刀面向受害人頭部施襲。暫委法官續指,被告追出單位,以菜刀向救護員施擊,情節嚴重,幸好救護員成功制止,考慮到被告受精神問題影響,遂判監18個月,另向懲教署署長建議被告於服刑期間接受精神治療。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與母親同住在案發單位,母親當日早上懷疑被告精神病復發,遂召喚救護服務。被告隨後向3名救護員大叫,又持刀喝令他們離開。被告在3名救護員離開後關上大門後,用菜刀刀面拍打母親的左邊頭部,母親逃至大堂,向3名救護員表示感到疼痛。

惟被告手持菜刀跟隨母親,並衝向3名救護員,被告又舉起菜刀與古對質大叫,並捉住古,企圖用菜刀從上而下劈向古,古遂以左掌攔住被告右手腕,3名救護員與被告母親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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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